領標期限:2017-11-15 15:00 ~ 2017-11-28 15:00
開標期限:2017-11-28 15:00
工程地點:台北地下街一樓出入口
聯絡人:沈先生
聯絡電話:02-25594566#513
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
一樓出入口LED字幕機工程案
投標須知(比價規定)
壹、標的名稱: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(以下簡稱本社)
一樓出入口LED字幕機工程案(以下簡稱本工程)
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一段100號地下街
貳、工程範圍及內容
一、LED字幕機裝設於台北地下街出入口
裝設地點參考附件(一樓出入口LED字幕機工程案裝設位置清單)
LED顯示屏規格:P16~P10全彩LED戶外字幕機
LED顯示屏尺寸:高24~26cm、寬220~260cm
使用電壓:220V
施工包含:1.拆除並處理舊有設備
2.鐵材/線材/運費/
3.手機用APP軟體/電腦用軟體使用教學
二、裝設時須先拆除並處理舊有燈箱設備,舊有固定架須留用並油漆。
三、安裝採購之LED字幕機(完成範例可參考附圖)
參、施工相關規定
- 工程期間應經常保持工作場所四周環境整潔,餐盒飲料等非施作所需材料之垃圾,廠商需準備垃圾袋並限當天清理乾淨。
- 台北地下街逛街人潮眾多且較無安全意識,廠商應確實做好施工防護帶、警告牌等安全措施,有效隔離非施工人員進入,以確保安全。
- 廠商所指派之工作人員進入台北地下街工作,需依相關規定辦理工作證,並隨身配戴識別證、施工背心、工作帽等。
- 廠商之工作人員於台北地下街內應遵守台北地下街禁煙、酒及禁吃檳榔等相關規定,否則本社得以要求廠商另派其他工作人員,廠商不得異議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。
- 廠商如未能確實遵守,本社得依據台北地下街相關規定處以罰款。
- 廠商在工程施工前、施工中、施工後均需拍照存檔備查,並將相片一式二份送本社存查。
- 廠商應於施工前填寫工程進度表送交本社。
- 廠商應依規定辦理保險,費用由廠商自行負責,並將保險收據正本交於本社;發生事故損害時,保險公司之損害賠償金額如有不足,廠商仍需負責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。
- 廠商施工時,應先查明設施原有各結構、管線。如因工程造成台北地下街原有建物、管線或其他設施等之任何損害,應無條件負責修復、賠償相關損失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。
(十一)本工程比價文件規格表內所列相關材料若需送審,廠商需在決標後二週內將材料證明、樣式送交監造單位及本社核可後方可施作,不得以任何藉口推拖耽誤工期,若廠商自行耽誤送審時間而延誤施工進度及品質,本社不予追加工期及費用。施工前廠商應與本社針對每一施作地點完成清點既有設施設備內容,並做成紀錄,施工期間廠商應善盡保管及維護之責,若有髒污、破損、損壞或遺失,廠商應負完全修繕、清潔或賠償之責,否則本社不予辦理驗收。
(十二)廠商施工必須依台北地下街商場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施工。
(十三)未盡事宜,依台北地下街商場使用手冊及相關規定辦理;廠商若有違反則需接受本社相關規定處分,並放棄法院所有抗辯權。
肆、公開比價廠商資格:
一、公司設立登記。
二、公司資本額:新台幣貳佰萬元整(含)以上。
伍、比價廠商應具下列資格文件
參加公開比價廠商準備下列一至四項資料如為影本,須加蓋公司印鑑及負責人印鑑,並加註與正本相符之文字,否則視為無效標。
一、公司設立登記表。
二、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無退票記錄之信用證明。
三、最近一期有效報稅證明文件。
四、印鑑印模單正本。
五、押標金封:裝入押標金新台幣貳萬元整。
押標金應以比價廠商名義繳納,並開具以「保證責任臺北市台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」為受款人之各銀行本行支票或現金,若得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。
六、證件封:裝入一至五項資格證明文件。
陸、公開比價程序
一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參加比價:
1. 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限未滿者。
2. 逃漏稅經法院判決確定者。
二、本社對比價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應於決標後無息發還未得標之廠商;流標、廢標時亦同。比價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其所繳納之押繳金不予發還:
1. 比價廠商以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。
2. 比價廠商以偽造、變造之文件投標。
3. 在報價有效期限內撤回其報價。
4. 比價後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立合約、切結書等資料。
5. 比價廠商得標後,將本工程轉包者。
三、公開比價方式:本案以「資格標」及「價格標」二段方式處理,投標廠商必須通過資格標之審查,方得參加價格標之競價。經審查資格合格之投標廠商應依 本社所發之報價單,以深色原子筆或鋼筆逐項寫清楚,其中報價單報價金額應以中文大寫填明,所報價格應含營業稅,以報價最低且進入底價者得標。
四、有下列情形視為無效標:
1. 報價單經變造或塗改者。
2. 報價單中未加蓋投標廠商印鑑者。
五、決標規定:
1. 採總價決標。
2. 投標結果如有兩家以上之標價低於 本社所定底價且其標價相同時,由該等廠商再行投標,以最低價者得標。
3. 以低於本社所定底價之最低標者得標,若報價皆高於底價,則以報價最低廠商得優先減價一次,如仍高於底價時,所有合格廠商重新繼續進行投標,投標以一次為限。
4. 比價前主辦單位因故必須停止投標,應將押標金無息發還,比價廠商不得異議。
5. 廠商報價以低於本社所定底價之佰分之八十以下時,需於繳交差額保證金後再予決標,其繳納方式、有效期限等相關規定同押標金。
差額保證金=(底價×80%-投標金額)
六、簽約日期:
決標後次日起7日完成簽約。若得標廠商拒不簽約,本社有權沒收押標金,比價廠商不得提出異議。
七、比價當日,非比價廠商如未持有委託代理授權書者,禁止進入比價場地。
柒、公開比價地點: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一段100號台北地下街行政服務中心
會議室。
捌、公開比價時間:106年11月28日(星期二)下午3時
玖、履約保證金
比價廠商依通知期限完成簽約後,押標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。若未依通知期限完成簽約,撤銷得標資格並沒收押標金。
拾、疑義解釋
比價廠商如對招標內容提出疑義,於投標一日前以書面提出,本社得就內容提出釋疑。
拾壹、聯絡方式
聯絡單位:台北地下街行政服務中心
聯絡方式:沈先生 電話:25594566轉513分機
拾貳、其他
一、本比價須知未盡事宜,悉依合約書及 本社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比價須知與合約書具同等效力,並作為合約書之附件。
三、廠商得標後應遵守本投標須知、合約、本社相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投標資料:每份新台幣壹佰元整(含稅)。
裝設位置清冊
項次 |
位置 |
樓層 |
1 |
Y1 |
一樓 |
2 |
Y7 |
一樓 |
3 |
Y9 |
一樓 |
4 |
Y11 |
一樓 |
5 |
Y13 |
一樓 |
6 |
Y15 |
一樓 |
7 |
Y17 |
一樓 |
8 |
Y19 |
一樓 |
9 |
Y21 |
一樓 |
10 |
Y23 |
一樓 |
11 |
Y25 |
一樓 |
12 |
Y27 |
一樓 |
13 |
Y28 |
一樓 |
14 |
Y26 |
一樓 |
15 |
Y12 |
一樓 |
16 |
Y10 |
一樓 |
17 |
13廣 |
B1 |
共計17台 |